VFOSSA:共用軟體、開放原始碼,以及終止公共部門軟體氾濫部署的課題
越共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所提出「必須遏止軟體與資訊系統缺乏規畫、四處部署」的要求,不只是對當前數位轉型現況的警告,也要求國家部門改變投資、部署及營運軟體的方式。現在的問題已不再是該不該停止,而是停止之後要做什麼,以及接下來該怎麼做。
author: "Nguyễn Thế Hùng"
source: "《越南網路安全雜誌》"
date_published: "2026-01-03"
多年以來,公共部門通常以行政採購的思維部署軟體:設立專案、公開招標、執行建置、驗收,然後結案。軟體被視為在交付當下已經完成的產品,而不是一套需要持續維護、擴充,並隨業務及政策變化不斷調整的活系統。
這種做法造成一種普遍現象:每個機關、每個地方政府都有自己的系統;這些系統的功能彼此相似,卻無法共用、無法相互連接,而且很快便會過時。
一旦出現新的需求,慣常採用的方案又是另外開發一套新軟體,而不是在現有平台上繼承並繼續發展。正是這種循環,造成了「軟體數量過多、實際使用效益卻很低」的局面,而這也正是中央書記處直接指出的問題。
實際情況顯示,越南並不缺乏技術、不缺乏資訊科技企業,也不缺乏投入數位轉型的預算。
真正的瓶頸,在於國家如何擁有並治理資訊科技投資所產生的成果。當軟體以封閉模式開發,並依賴特定供應商時,一旦系統不再符合需求,使用機關幾乎沒有能力自行擴充、修改或更換系統。
在這樣的背景下,單純呼籲「使用共用軟體」,如果沒有配套機制保障國家對公共預算所投資系統的長期控制權,就很難真正落實。
就個人觀點而言,解決這項問題的一個可行方向,是以開放原始碼軟體授權為基礎,開發共用軟體及內部軟體。
此處所說的開放原始碼,不應僅被理解為一項技術選擇,而應視為一種治理工具。
採用開放原始碼授權,可以使國家機關有權存取並控制原始碼,避免依賴單一供應商;同時,也能讓多家資訊科技企業在系統的整個生命週期中,參與開發、維護及擴充。
必須特別強調的是:開放原始碼並不等於「免費軟體」。
資訊科技專案的價值,在於業務需求分析、設計、部署、營運及維護的品質,而不是軟體授權本身。
在此基礎上,使用國家預算建置的共用軟體及內部軟體,仍應透過公開招標及競爭性詢價辦理。
但採購的重點不應是「購買一套完整軟體」,而應轉為採購系統部署、營運及持續開發服務。
這種方式可以從根本上改變資訊科技投資的邏輯:
- 承包商以專業能力及服務品質競爭;
- 國家機關可以在有需要時更換承包商,而不必從頭重新開發系統;
- 長期使用效益的重要性,將高於最初的得標價格。
更重要的是,面對新的需求時,「另外部署一套新軟體」將不再是預設反應,而是必須先考慮是否能繼承、擴充及重複利用現有系統。
如果中央書記處的指示,是為了整頓當前局面而踩下的一個必要煞車,那麼,建立以開放原始碼為基礎的共用軟體機制,並採取透明的服務採購制度,就是接下來應走的道路。
唯有當國家真正掌握由公共預算創造之數位資產的所有權與控制權,數位轉型才有可能跳脫多年來反覆出現的「開發—棄置—重新開發」循環。
減少軟體數量確實有其必要,但更重要的,是改變投資及治理軟體的方式。
只有如此,公共部門數位轉型中「把事情真正做到位」的精神,才可能以永續的方式落實。
Nguyễn Thế Hùng
*越南自由與開放原始碼軟體俱樂部(VFOSSA)副主席兼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