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令和6年 - 數位廳資訊系統採購改革追蹤及今後方向性

資訊系統採購應有樣貌的實現之推動方針: 令和5年2月6日舉辦的數位廳資訊系統採購改革檢討會(以下稱「檢討會」)的檢討結果,在令和5年3月10日公表的最終報告書中,提出了資訊系統採購應追求的5個政策方向性: 1. 機動性・彈性的採購手續改善 2. 系統採購中發包方能力提升 3. 中小・新創企業等的參與機會擴大 4. 廠商鎖定的排除 5. 透過內部統制等確保透明性 以及資訊系統的使用者、事業者及各府省等之間的關係性如下所示,數位廳正在基於這5個政策方向性實施各項措施。 *引用:數位廳資訊系統採購改革檢討會 最終報告書(簡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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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廳 令和6年度業務後續追蹤及今後方向性

  • 針對令和5年度推動的數位廳資訊系統採購改革檢討會後續追蹤(令和6年3月舉辦),委員們確認了按照最終報告書提出的5個政策方向性,朝資訊系統採購應有的樣貌實現之推動正穩步推進,同時也獲得了應持續仔細審視難度較高的政策・課題及其對應措施的效果,並設定優先順序的指示。
  • 此次,為了啟動令和7年度的資訊系統採購改革推動,實施了令和6年度數位廳內推動的回顧及今後方向性的整理(以下稱「後續追蹤等」)。
  • 本後續追蹤等的目的,是將數位廳在資訊系統採購相關的各項措施、目前狀況及後續措施計畫廣泛向內外周知,透過獲得更多意見,以接近符合5個政策方向性的採購實現。

主要後續追蹤等內容

  • 數位廳令和6年度推動的各項政策實施狀況報告
  • 關於5個政策方向性的主要課題與今後(令和7年度以後)的推動方向
  • 從數值資料看令和6年度執行成果

針對政策的主要執行成果

政策方向性與令和6年度主要執行成果

① 機動性・彈性的採購手續改善

  • 主要執行成果
    • 政府採購手續相關運用指針的修正
    • 英國等的DMP調查研究
    • 開放原始碼化・敏捷調查研究
  • 自我評價: 順利
  • 執行狀況
    • 政府採購手續相關運用指針的修訂,透過省略意見徵詢等提升採購事務效率,同時整備了使用DMP實現迅速採購的基礎。
    • 為了進一步提升DMP的便利性、活用開放原始碼・敏捷開發,針對國內外的活用狀況及制度上的課題等進行了調查。

② 系統採購中發包方能力提升

  • 主要執行成果
    • 諮詢窗口對應的持續
    • 採購規格書與需求定義書的標準範本修訂
  • 自我評價: 大致順利
  • 執行狀況
    • 透過提供標準範本及將過往諮詢整理成Q&A集,充實了諮詢者可自行解決問題的環境。
    • 為了進一步推進,也在檢討人員補強。

③ 中小・新創企業等的參與機會擴大

  • 主要執行成果
    • 新創企業加分措施的各府省等實施
    • 提案型企劃競爭方式的各府省等推廣
    • DMP正式運用的調整
  • 自我評價: 大致順利
  • 執行狀況
    • 透過活用提案型企劃競爭方式,數位廳內的中小・新創企業契約數、契約金額均呈增加趨勢。今後期待效果能擴及各府省等。
    • 透過數位新創企業加分措施的普及,預期中小・新創企業的契約數、契約金額將進一步增加。
    • 與各府省等進行制度面的調整,整備了為順利啟動DMP正式運用的指引等。
    • 作為新的採購手法需要確實扎根。

④ 廠商鎖定的排除

  • 主要執行成果
    • 損害賠償請求規定的上限設定(部分限定)
    • 防止用檢查表的活用促進
    • 提案型企劃競爭方式的活用及採購規格書範本等的導入
  • 自我評價: 進行中
  • 執行狀況
    • 持續促進檢查表的活用。
    • 單一投標案件與去年度持平。
    • 將實施這些措施的效果驗證後,檢討對策。

⑤ 透過內部統制等確保透明性

  • 主要執行成果
    • 相諮詢窗口對應的持續(再掲)
    • 技術對話方式的各府省等推廣
    • 數位廳內變更契約的運用手冊修訂
  • 自我評價: 大致順利
  • 執行狀況
    • 關於技術對話,實施制度周知,使各府省等能依自身判斷自主進行採購。
    • 關於數位廳內的變更契約事務,為了確保更多公平性・透明性,進行了手冊整備。
    • 由於負責採購支援的各組織專任職員不足,需要持續推進人員補強,同時檢討活用AI提升事務效率。

① 機動性・彈性的採購手續改善

  • 主要課題
    • 敏捷開發的利用環境整備
    • 敏捷開發相關知識的周知
    • 總合評價方式1:3的要件修訂
  • 後續措施
    • 敏捷開發採用時必要注意事項等的策定檢討及官民採購案例的共享
    • 適合敏捷開發的準委任契約書樣態的支援
    • 製作敏捷開發採購時的採購規格書雛形
    • 總合評價方式中價格分・技術分比率1:3的適用要件修訂

② 系統採購中發包方能力提升

  • 主要課題
    • 採購手續中發包者支援體制及機制的強化
    • 年度採購計畫的內容充實
  • 後續措施
    • 內部研修內容充實、諮詢窗口・採購規格書審查向各府省等推廣的檢討
    • 採購規格書資料庫化的檢討
    • 使用生成AI製作採購規格書的檢討等
    • 採購規模(金額)及案件內容的進一步可視化檢討

③ 中小・新創企業等的參與機會擴大

  • 主要課題
    • 新創企業加分措施的效果驗證
    • 損害賠償金額的上限設定
  • 後續措施
    • 掌握各府省等加分措施的推動實施狀況後,分析新創企業參與公共採購的效果。必要時檢討改善
    • 關於資訊系統採購中損害賠償金額上限設定的範圍,持續檢討其適當設定

④ 廠商鎖定的排除

  • 主要課題
    • DMP活用採購的進一步普及促進
    • 單一投標防止的措施
  • 後續措施
    • 正式運作的DMP服務登錄及促進活用DMP的採購
    • 原始碼共享(開放原始碼化)及OSS利活用的檢討
    • 確認檢查表及其他政策的實施狀況,分析效果

(參考)主要措施的成果

1. 機動性・彈性的採購手續改善

政府採購手續相關運用指針的修正(伴隨DMP導入的採購期間縮短等運用指針整備)

為了整備配合DMP特性的採購規則,以及將資訊系統相關意見徵詢的實施義務改為任意,與各府省等協議後,修正了「政府採購手續相關運用指針等(自主措施)」如下:

使用DMP進行採購時的修正:

  • 意見徵詢:原本一律需進行「意見徵詢」,改為運用保守等預期不會有意見提出的情況則為任意。
  • 投標評價:原本一律使用「總合評價落札方式」進行採購,改為可使用「最低價格落札方式」進行採購。
  • 公告期間:指名競爭投標時,原本需要與一般競爭投標的公告期間相同,從投標公示日起算需間隔50日以上至投標日,透過特例政令的修正及自主措施的修正,使用電子手段進行採購時,可將公示期間縮短至25日。
  • 隨意契約的官報公示:透過隨意契約採購時,為了明確該隨意契約的適當性,原本需要在契約預定日至少20日前(別紙4)或40日前(別紙5)在官報刊載必要事項並公示隨意契約之旨,但由於在DMP登錄時已進行公募,因此可省略官報公示。

資訊系統採購整體的修正:

  • 意見徵詢:從需要事前向事業者徵詢規格書意見的「意見徵詢」實施對象中排除。

參考:內閣官房「政府採購自主措施相關府省等會議」


英國等諸外國DMP活用狀況與制度調查

為了作為令和7年3月開始運用的日本版DMP整備的參考,針對先行運用的英國等諸外國DMP的活用狀況及制度內容進行調查並彙整結果。

① 架構協議制度

  • 調查結果摘要
    • 英國: 架構協議後的Call-off契約時可使用簡易採購手續的直接發包。實現了服務選定後契約手續的迅速化。
    • 日本: 雖然比傳統採購手續更迅速,但現階段僅止於型錄網站,服務選定後仍需進行傳統契約手續。
  • 課題: 透過直接發包實現採購迅速化
  • 對應方針: 為了最大限度發揮DMP的採購迅速化效果,檢討創設架構協議制度及個別契約時簡易手續的實現。

② DMP功能

  • 調查結果摘要
    • 英國: DMP具備買方・供應商間的契約締結・回饋功能等,除了服務選定外還有其他可用功能。
    • 日本: 服務選定後契約時,需要離開DMP透過個別系統等進行傳統手續。
  • 課題: DMP各項功能的集約
  • 對應方針: 參考英國等案例,檢討日本版DMP應有的樣貌。找出實現該樣貌所需的功能,制定改修計畫。

③ DMP營運的基礎建設

  • 調查結果摘要
    • 英國: 制度・系統均由CCS的有限內部人才營運。英國會基於使用者回饋等定期修訂架構協議制度等。
    • 日本: DMP才剛在令和6年發布型錄網站,今後要檢討DMP的未來願景,需要檢討數位廳內應具備的體制及機制。
  • 課題: 體制整備與改善機制化
  • 對應方針案: 由於上述1和2的實現需要一定時間,並行構想日本版DMP應有的樣貌,並檢討實現所需的體制及機制。

④ 英國的課題

  • 調查結果摘要
    • 各府省等被強烈推薦使用DMP,擁有很高的使用率。但CCS的權限未及於自治體,自治體使用率的提升在英國也是課題。
  • 課題:要透過DMP實現採購迅速化及採購多樣化,增加使用者數及成交數很重要。今後需要檢討如何促進各府省等及自治體使用DMP的策略。
  • 對應方針: 推動使用者說明會及與自治體的實證實驗等,支援使用者參與DMP。推動買方與供應商的媒合支援等,支援DMP參與後使用者的成交增加。

先進諸國的開放原始碼化、OSS利活用相關調查與專家訪談

針對開放原始碼化、OSS利活用,就先進諸外國的目的・意義、推動影響等實施調查研究。

掌握到諸外國有義務化或作為政府方針推薦的案例。雖然有廠商鎖定排除及成本削減等優點,但也有需要因應弱點等安全性對策、可能發生利用・編輯・再散布等相關授權問題等課題・風險,因此基於調查結果,首先需要重新整理政府採用時的必要課題,再決定整體方向性。

開放原始碼化的主要期待效果、課題・風險及解決策(基於調查結果抽出)

主要期待效果:

  • 系統品質提升
  • 開發效率化・迅速化
  • 政府資訊系統的透明性提升
  • 相互運用、標準化促進
  • 廠商鎖定排除
  • 創新促進
  • 成本削減
  • 廠商的商業機會擴大

主要課題・風險:

  • 發包方未具備適合推動開放原始碼化的文化・心態
  • 發包方技能人才不足
  • 社群未活性化,品質無法提升的風險
  • 因開放原始碼化需求不足的原始碼而未被再利用的風險
  • 需要因應弱點等安全性對策
  • 發生利用・編輯・再散布等相關授權問題
  • 廠商或政府職員對開放原始碼化產生抵抗感
  • 體制、維護費用等比傳統成本增加的風險

主要解決策:

  • 透過採購相關政策的制定培養開放原始碼意識
  • 透過教育提升政府職員的數位意識、促進理解/雇用IT人才
  • 在選定適合IS化/OSS化的軟體後再公開
  • 整備開放原始碼化相關指引及開發規則
  • 製作開放原始碼的採用及維護相關指南等規則及檢查表
  • 透過法令或政策的義務化或推薦、採購要件促進廠商適應
  • 整備開放原始碼化時適用授權
  • 整備開放原始碼的支援體制等

OSS利活用的主要期待效果、課題・風險及解決策(基於調查結果抽出)

主要期待效果:

  • 維護容易化
  • 成本效率提升等

主要課題・風險:

  • 發生相容性問題的風險
  • 發生授權問題的風險
  • 依利活用OSS的特性,可能發生問題處理或安全性提升不足的風險
  • 因契約・管理等負擔增加而成本增加的風險

主要解決策:

  • 考量安全性及再利用可能性等,明確化推動利活用的對象OSS
  • 明確化採購相關考量事項等
  • 整備強化安全性對策的運用保守體制・處理規則
  • SBOM的製作・管理
  • 授權相關規則及體制的構築
  • 管理體制的整備及適當人才的雇用・配置等

※與「開放原始碼化」重複部分已排除


先進諸國的敏捷開發推動調查與專家訪談

針對國內外實施敏捷開發的採購案例進行調查,整理與傳統開發手法瀑布式相比的優勢,彙整在官公廳採購採用敏捷開發時的注意事項等,提出採用敏捷開發的重要因素等。

我國推動數位改革時,採用敏捷開發有一定程度的效用,但也明確了敏捷開發能有效適用的採購因開發規模等而有所限定,因此基於各案例,需要檢討採用敏捷開發手法時必要注意事項等的策定。

諸外國政府敏捷推動的背景:

調查對象國(美國・英國・丹麥・新加坡・加拿大)中,由政府或公共服務數位化主導機關或其評價及監視機關針對行政機關製作・公表敏捷相關文件,但不具法律約束力,而是作為開發手法選項之一推動。

政府本身認可敏捷開發的效果並推動,也一併策定了政府採購及契約型態相關指引等。調查對象國中,基本上成本固定而允許範疇變動的時間與材料契約(工數單價方式)為主流,是符合敏捷開發本質的契約型態。

調查結果概要及考察:

國內外案例均以彈性因應使用者需求為第一目的進行適用,且透過持續適用至今,可看出敏捷已成熟的組織居多。調查對象國中,可看出平成22年前後從民間向官方擴散的趨勢。

以提供更好使用者體驗為目的持續功能改善,將敏捷適用定位為其手段,最初小規模開始累積成功經驗,逐步增加理解者是關鍵。此外,包含外部委託對象成為One Team,積極主動參與開發的姿態也很重要。

基於案例調查結果與國內敏捷專家意見,提出日本政府資訊系統採用敏捷開發的重要因素:

  1. 課題解決・使用者理解才是起點
  2. 由熱情且強力的領導者牽引
  3. 適合敏捷的採購流程
  4. 確保敏捷預算的機制
  5. One Team體制構築・廠商交流
  6. 小成果的累積與理解普及

2. 系統採購中發包方能力提升

諮詢窗口的持續實施

令和5年度的推動:

  • 開始受理發包負責人關於採購及法令相關等的諮詢

令和6年度的推動:

  • 持續令和5年度開始的,受理發包負責人關於採購及法令相關等的諮詢
  • 令和6年度諮詢件數約150件,與令和5年度相比諮詢件數增加25%
  • 作為令和6年度的新措施,透過共享以Q&A形式集約的資料,整備了發包者自身可解決疑問的環境

採購資料等標準範本的製作・修訂

  • 將令和5年度在數位廳內展開的採購規格書與需求定義書標準範本,自令和6年6月起作為標準指引群的附件資料公開
  • 預定令和7年度以後也會基於各府省等的指摘及要望進行修訂
  • 針對數位廳內,也整理了製作總合評價基準書時或審查時應留意的事項
  • 現狀作為發包方能力提升的支援性角色,未脫離補強工具的範疇,關於後續措施需要持續檢討

數位廳網站的標準範本公開

DS-120 數位・政府IT推進標準指引實踐指南書

※參照: https://www.digital.go.jp/resources/standard_guidelines


3. 中小・新創企業等的參與機會擴大

數位新創企業的公共採購參與機會擴大之評價制度推動

為了擴大從數位新創企業的採購機會,整備了在資訊系統相關採購中,於總合評價方式對數位新創企業進行加分評價的評價制度,自令和6年度起在各府省等開始實施。

數位廳內令和6年度的採購案件205件(※)中,設置加分項目的採購有151件(73.7%),其中有新創企業投標的採購為23件(11.2%),落札的新創企業為13件(6.3%)。

新創企業落札案件數所占比例尚未見到大幅變動。今後也會針對各府省等的實績進行統計,持續關注。

資訊系統相關採購的數位新創企業評價基準例:

評價項目: 數位新創企業

要求要件: 符合以下所有要件的事業者:

  1. 符合中小企業基本法(昭和38年法律第154號)第2條第1項規定的中小企業者(排除視同大企業)
  2. 設立未滿10年(依採購案件的內容・性質等,也可設為設立未滿15年)
  3. 擁有資訊系統相關先進技術或創意,主體性投入該事業,能將本次採購作為實績今後擴大事業的事業者

評價區分: 加分 得分配分: 5%~20%

數位廳令和6年度新創企業加分方式導入狀況:

項目 令和5年度 令和6年度 前年度比
① 採購案件數 183件 205件 +22件
② ①中設置加分項目數 - 151件(73.7%) -
③ ②中有數位新創企業投標案件數 - 23件(11.2%) -
④ ③中數位新創企業落札數 8件(4.4%) 13件(6.3%) +1.9%pt

※採購案件數:總合評價方式及提案型企劃競爭的件數 ※自令和6年度中的契約起,設有使用評價制度的加分項目

參考:數位社會推進會議幹事會「數位新創企業的公共採購參與機會擴大之資訊系統相關採購評價制度實施要領」


透過提案型企劃競爭方式的導入促進中小・新創企業等的參與

評價來自事業者的企劃提案,選定評價最高者的提案型企劃競爭方式於令和5年度導入。

令和6年度採購案件291件中,提案型企劃競爭方式有144件,其中中小・新創企業等(※1)的契約案件數47件(32.6%),契約金額約85億日圓(15.6%)。

透過本採購方式導入,繼令和5年度後促進了包含中小・新創企業的多樣企業參與。

透過導入提案型企劃競爭方式等各項措施的實施結果,令和6年度採購案件(※2)中,與導入前的令和4年度相比,中小・新創企業等的契約金額為5.8倍、契約件數(契約實績)為3.1倍,持續擴大了中小・新創企業等的契約機會。

數位廳整體事業者規模別契約案件數:

  • 令和4年度: 計201件 (大企業83.6%、中小・新創企業等16.4%)
  • 令和6年度: 計291件 (大企業64.6%、中小・新創企業等35.4%) [+19.0%pt]
  • 中小・新創企業等: 3.1倍

數位廳令和6年度提案型企劃競爭方式契約案件數:

  • 全144件中: 大企業67.4%、中小・新創企業等32.6% (47件)

數位廳整體中小・新創企業等契約金額:

  • 令和4年度: 總額553億日圓 (大企業96.3%、中小・新創企業等3.7%)
  • 令和6年度: 總額1,373億日圓 (大企業91.7%、中小・新創企業等8.3%) [+4.6%pt]
  • 中小・新創企業等: 5.8倍

※1:中小・新創企業等:中小企業、新創企業、個人等的總稱 ※2:採購案件:一般競爭契約及透過企劃競爭的隨意契約,年度內締結的案件


DMP正式運用的調整、DMP型錄網站發布

與各府省等進行國及地方公共團體活用DMP時所需的WTO協定、自主措施、會計法令等的整理,進行調整使DMP利用的採購時,能透過指名競爭投標及隨意契約進行契約。

※DMP利用採購的交易對象為SaaS(所謂既製品),推薦以與提供企業方提示的約款(有損害賠償金額上限設定規定者)一體化的契約書進行契約。

此外,製作了將DMP利用採購手續事務處理標準化・定型化的「採購利用指南書」等指引,分別針對各利用者(國、地方公共團體、事業者)舉辦說明會,進行正式運用的周知。

令和6年10月底發布DMP型錄網站正式版,首先開始受理事業者的軟體・服務資訊向DMP型錄網站登錄。之後,令和7年3月發布國及地方公共團體可選定軟體・服務的功能等,開始DMP利用採購的正式運用。

令和7年度以後,為了進一步促進事業者軟體・服務的登錄、國及地方公共團體活用DMP的採購利用,將持續周知與宣傳活動。

透過DMP的IT採購(概要):

行政機關: 比較・選定登錄的軟體・服務規格・價格等 事業者: 登錄自社軟體・服務

效果:

  • 縮短採購期間,官民雙方手續簡素化
  • 提高市場透明性,促進多樣事業者參與

DMP型錄網站登錄狀況 (※2025年7月17日時點)

  • 事業者數: 280
  • 軟體數: 360
  • 服務數: 139
  • 行政使用者數: 362

登錄軟體案例:

  • 業務流程數位化
  • 資料可視化、資料聯繫
  • 防災資訊集約・通知
  • 地理資訊共享
  • 無程式碼・低程式碼開發
  • 生成AI
  • 知識管理等

DMP利用促進的宣傳:

除了DMP利用所需的各種文件外,活用上述宣傳傳單促進DMP利用。

※參照:行政機關等利用指南、事業者利用指南


4. 廠商鎖定的排除

廠商鎖定排除的各項執行成果

持續活用廠商鎖定防止檢查表,令和6年度成為單一投標的案件比例,與令和5年度相比減少0.3%pt。

自令和5年度導入提案型企劃競爭方式以來,單一投標案件比例持續降低,但今後也需要中期觀測其效果。

自令和7年度起,為了在各府省等普及・促進,針對數位廳的「提案型企劃競爭手冊」舉辦各府省等說明會進行周知。

提案型企劃競爭手冊的整備:

  • 整備了為了將提案型企劃競爭方式適用於資訊系統採購,事務處理標準化・定型化的手引書
  • 為了各府省等檢討提案型企劃競爭方式時的參考活用,向各府省等共享

手冊記載目次摘錄:

  1. 資訊系統採購的企劃競爭適用
  2. 與相關法令等的關係
  3. 提案型企劃競爭採購方法選擇的基本考量方式
  4. 資訊系統相關提案型企劃競爭選擇的注意事項
  5. 設計開發/調查研究
  6. 採購手順的意象
  7. 企劃競爭實施的公平性・透明性確保
  8. 企劃競爭實施的採購手續

採購案件中單一投標案件比例:

  • 令和4年度: 52.3% (單一投標101件、其他92件,計193件)
  • 令和5年度: 62.9% (單一投標154件、其他91件,計245件) [-10.6%pt]
  • 令和6年度: 63.2% (單一投標177件、其他103件,計280件) [-0.3%pt]

※「單一投標案件」包含提案型企劃競爭方式中成為1者應募的案件 ※令和5年度以後包含提案型企劃競爭方式


5. 透過內部統制等確保透明性

技術對話方式的各府省等推廣

資訊系統採購時,在與事業者進行技術對話後確定採購規格書再進行採購的方法(技術對話方式),自令和2年度導入,部分各府省等在數位廳陪同下實施試行運用。

自令和7年度起,為了各府省等能依自身判斷自主進行技術對話方式採購,修訂了「透過技術對話的採購・契約方法相關手引」,開始正式運用,並實施制度周知以促進普及。

今後,將持續監測各府省等的活用狀況等,確認・檢討適當活用時應進一步支援的事項。

技術對話方式採購導入背景:

資訊系統採購中,雖然在開始採購手續前需要詳細確定規格內容,但有時也有困難的情況,為了為行政與事業者創造最大價值,重要的是共享政策課題,透過對話深化相互理解後再進行採購。

關於技術對話:

「技術對話」是指,在與事業者對話中:

  1. 要求改善技術提案・再提出,改善技術提案,提示成本削減案(總合評價落札方式),或
  2. 進行提案內容與價格交涉(企劃競爭)

採購手順意象:

【總合評價落札方式】 技術提案要領製作 → 投標公告(50日以上) → 技術對話(改善要求、成本削減) → 複數事業者選定 → 確定規格書 → 投標開標 → 技術審查 → 技術分+價格分評價 → 契約 → 公表對話過程 → 決定事業者

【企劃競爭】 製作採購概要書 → 公告(30日程度) → 第1次審查選定 → 委託製作企劃提案書 → 第2次審查選定 → 技術對話(改善要求、價格交涉、排序) → 決定優先交涉事業者 → 確定規格書 → 決定契約預定事業者 → 見積對合 → 契約 → 公表對話過程 → 決定事業者

參考:「透過技術對話的採購・契約方法相關手引」(2025年3月 數位廳)


※1:中小・新創企業等:中小企業、新創企業、個人等的總稱 *※2:採購案件:一般競爭契約及透過企劃競爭的隨意契約,年度內締結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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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iajun
260106 - 委內瑞拉共產黨聲明:既非帝國主義監護,亦非威權延續:尋求一條人民的、民主的、主權的危機出路

260106 - 委內瑞拉共產黨聲明:既非帝國主義監護,亦非威權延續:尋求一條人民的、民主的、主權的危機出路

source: Ni tutelaje imperialista ni continuismo autoritario: Por una salida popular, democrática y soberana a la crisis 公報—— 委內瑞拉共產黨(PCV)中央委員會政治局(由2022年11月第十六屆全國代表大會選出)再次對美國軍事力量於1月3日凌晨對加拉加斯市及全國其他地區實施的犯罪性轟炸表達最堅定、最明確的譴責。此一行動構成對國家主權的嚴重侵犯,並公然違反國際法。 委內瑞拉共產黨譴責在此次外國軍事干預框架下,對尼古拉斯·馬杜羅·莫羅斯及西莉亞·弗洛雷斯兩位公民所進行的暴力且非法的逮捕。美國再次以世界警察自居,將其法律域外適用,公然無視主權、民族自決及不干涉原則。美國法律對委內瑞拉不具管轄權,任何外國勢力都無權以武力強加其意志。 此立場絕不意味著對尼古拉斯·馬杜羅威權、反民主、反工人、反人民政府的任何政治辯護——馬杜羅實際上以事實狀態行使共和國總統職權。馬杜羅及委內瑞拉統一社會主義黨(PSUV)高層應對嚴重違反憲法、法律以及勞動人民政治、勞動和社會權利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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